本报记者 翟 艳
“公检法和环保部门一起送法进企业,有利于我们日常环保执法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谈起“护航蓝天行动送法进企业”活动,市环保局副局长敬章斌感慨道。
与敬章斌感受相同的还有市环保局法制科科长刘海利。他说:“环保普法工作一直在进行,但都没有这次活动力度大,只是环保一个部门进行宣传,效果不太理想。”
据悉,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检法和环保部门共同参与的“护航蓝天行动送法进企业”活动日前收官。根据“护航蓝天行动送法进企业”活动方案,半个月内,检查组共走访企业572家。这一活动目的是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并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曝光、严查,以案释法,形成震慑。
今年年初以来,市公检法和环保部门紧密合作,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从严从快依法处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在社会上形成重典治污的高压态势。截至10月底,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53起,处罚金额4533万余元,查封企业3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40起、行政拘留50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起、涉案20人。
我市大气环境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冶金、水泥、钢铁、炭素、玻璃、砖瓦、耐火材料、矿山开采、火电、化工等行业,此次活动主要围绕这些行业的违法行为开展宣讲。这些行业的主要违法行为具体包括10个方面:一是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二是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三是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管理不到位;四是各类料场、堆场仓储防尘措施不到位;五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六是废气排放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达不到京津冀地区“2+26”城市要求;七是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未进行收集处理;八是在禁止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九是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十是《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调整范围内矿山和生产性企业在场地、道路、车辆运输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
在走访过572家企业后,市环保局对易出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发现大多是因企业一线生产管理人员环保意识差、认识不到位造成的。针对这一现象,从11月初开始,该局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扩大宣讲范围,对前期没有走访到的企业进行巡回宣讲。截至11月10日,该局在前期走访572家企业的基础上,又走访了重点企业112家。
“环境保护普法宣讲工作以前是针对企业负责人,现在要延伸至企业的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要让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企业的兴衰与发展关系到每一个员工的经济收入,我们希望通过普法活动,呼吁大家都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对记者说。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说:“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要求的管控措施,全力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说:“本次宣讲活动让我们对当今环保形势和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增强了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了管理技能。在以后的生产中,我们会积极投入资金引进先进的环保治理技术,加大管理力度,使环保管理更加精细化、标准化,确保公司经营活动能够满足各类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要求,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中州炭素有限公司总经理说:“通过学习,我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环保意识。我将带领全体员工以城市主人翁的态度积极行动,做好企业的环保工作。请大家拭目以待,我们企业一定在安全生产中做到环保达标。”
据了解,在进企业送法的同时,市环保部门还对“散乱污”企业主进行集中约谈,向其宣讲对违法排污的查处规定和拒不整改的处理要求,动员各企业立即行动起来,停止违法排污,主动落实“两断三清”,将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环境保护“黑名单”,在媒体曝光,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对重点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要求他们增强企业遵纪守法意识,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杜绝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减少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持久战。我们希望通过努力把大气污染防治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局面。”市环保局局长张明库说,“下一步,要继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做到常态化。同时,加大对环境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顶风违法企业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加大问责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