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实施后,将会在哪些方面弥补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将有效解决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哪些重点、难点问题?从本期起,本报开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解读》专栏,回答读者的一系列疑问,敬请关注。
小商小贩占道经营,沿街商户超出门店范围经营以及违章搭建各类大棚、围挡已经成为我市城市管理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特别是餐饮行业,占用人行道摆桌设座形成夜市大排档,随意违章搭建各类推拉式、吊挂式、简支式大棚和围挡等问题尤其严重,损害了市容市貌。为解决此类城市顽疾,《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搭建大棚作出具体规定,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对应罚则部分对违章搭建大棚和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同时,第二十二条对规划设置配套的农产品超市及临时便民疏导区作出规定,逐步对占道经营摊贩进行规范化引导和管理。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管部门将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经营、搭建大棚和围挡列为市容整治工作重点,年年不间断整治,但仅能维持一段时间,过后反弹极快。究其原因:一是城区农贸市场缺乏,且分布不合理。老城区改造拆除了很多原有市场,新建楼盘和居民区又没有规划建设新的农贸市场,造成市场缺乏,小商小贩无场可进。二是现有法律法规处罚额度低,起不到威慑作用。省政府第80号令规定,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相较于很多商户的净利润,尤其是餐饮行业,这样的罚款额度偏少,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条例》,要求各城区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规划设置配套的农产品超市,根据需要可以在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的地段,划定临时便民经营区域,方便市民生活需求。另外,《条例》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