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预测,受污染物累积和输送影响,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规定,我市自11月13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Ⅲ级)预警。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Ⅲ级)预警启动后,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预案》中规定的职责,结合我市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严格落实Ⅲ级响应措施。在此期间,若市政府发布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则执行更严格的管控措施。
据悉,本次黄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在管控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预案》规定的信息报送内容要求,于每日9时前、17时前分两次上报应急响应情况和日报信息。 詹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