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帆)日前,沁阳市文物部门在进行文物调查时,在该市怀庆办事处合作街一居民家中发现一块清代“重修丁兰祠序”碑。
汉孝子丁兰是中国古代二十四孝之一,沁阳是丁兰的故里。西汉《孝子传》、晋《搜神记》、北宋《太平御览》均载:“丁兰,河内野王人”。晋《逸人传》、唐《初学记》记载:“丁兰者,河内人也。”明、清时期的《怀庆府志》《河内县治》也均有汉孝子丁兰为“河内人”的记载。
据记载,西汉时期,河内县(今沁阳市)人丁兰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此事便成为二十四孝之一“刻木事亲”的故事。
民国《沁阳县志》载:“孝子丁兰墓,在水北关村,碑石犹存。”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沁阳文物》记载,沁阳市怀庆街道水北关村西北有丁兰巷,相传为汉孝子丁兰故里,丁兰巷西头旧有丁兰祠,原祠建造时间、规模不详。民国年间,丁兰祠废圮,仅存清乾隆五十二年所立“汉孝子丁兰故里”碑平躺于原地,2003年被沁阳市文物局搬迁至该村汤帝庙内。
此次发现的“重修丁兰祠序”碑,为长方形青石质地,长94厘米,宽50厘米,厚11厘米,碑文楷书,碑题1列,正文24列,捐款名单2列,正文满列20字,全文共495字,原镶嵌于沁阳市水北关村丁兰巷丁兰祠内。该碑记述了丁兰祠因地势低洼,每值沁水泛滥,屡被其患,且历久而祠宇倾颓,清道光廿十六年(1846),怀庆府知府汪大人、河内知县许大人带头捐银重修丁兰祠的经过,并镶刻有“怀庆府印”“河内县印”印章各一枚。新建的丁兰祠有大殿三楹、拜殿三楹、斋房四楹,规模变大,使人见祠感怀兴孝思之心。
“重修丁兰祠序”碑是继清乾隆“汉孝子丁兰故里”碑之后的又一新发现,该碑的发现为了解和研究汉孝子丁兰故里以及传承和弘扬孝亲文化等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对研究丁兰祠的变迁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