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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启机构编制“用数据说话”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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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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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焦作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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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 秋

  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服务体系,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我市出台了《焦作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对未来5年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全市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25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5000座,满足11000辆左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建成市域内国家和省级高速公路全覆盖的城际快充网络,基本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市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发展一批在省内甚至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现状:我市电动汽车应用处于起步阶段

  我市是国家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备良好基础,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众生活,对于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2016年,全市社会用电量达206亿千瓦时,机动车保有量达50万辆;境内拥有郑焦晋、焦温、长济和郑云等5条高速公路,总里程达241公里;一级公路总里程达175.2公里,二级公路总里程达1602公里,公路建设水平全国领先。

  就目前情况看,我市电动汽车应用处于示范推广和起步阶段,保有量较小。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推广各类电动汽车631辆,其中电动公交车315辆,企事业单位乘用车42辆,私人乘用车274辆。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规模依然较小,已建成充电站7座、充电桩397座。面临充电设施建设滞后且难度较大,设施通用性较差;充电设施商业模式不成熟,投资回报率低,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

  目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

  围绕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坚持充电设施建设与电动汽车推广使用协同推进、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紧密结合,以机制创新为手段,加大市场开放力度,以市场换投资、换技术、换产业、换发展,以车带网、以网促车,加快构建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科学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网络,保障和促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我市将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规范标准、多元投资,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协同配合、加快发展”的原则,加大对重点领域发展目标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公交、旅游景区通勤、公务、物流、租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年底,全市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占全市集中式充换电站的比例达到70%,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

  措施:一揽子举措力推充电设施建设

  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我市将对公交、客运、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优先在其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解决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快速充电问题。

  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我市将对于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建设。我市将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通过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区的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允许企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责、权、利的市场化推进机制。

  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我市将优先在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枢纽等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大力推进城际快充网络建设。我市将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骨干公路建设城际快充网络。2020年年底前初步形成覆盖大部分主要公路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市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同步构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我市将融合互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互动,提升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提高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各县(市)区将把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套电网专项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通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

  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我市将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运用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O2O)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

  开展相关示范工作。我市将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针对充电设施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开展“示范小区与单位”“示范区县”“城际快充示范区域”等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示范点,创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完善相关规范标准与配套政策,探索各类先进适用充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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