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焦作市市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焦房文[2017]82号)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要优先照顾住房困难家庭中有属于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及归国华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下肢一、二、三级严重残疾人员及重大疾病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的特殊保障家庭。经过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初审和复审,拟确定高利平等20户家庭为2017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困难特殊保障家庭,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2927108 8795233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3566697
焦作市解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606011
焦作市山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05800
焦作市中站区房产管理中心:2049464
焦作市马村区房产管理局:3948670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3日
拟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对象名单:
解放区:高利平 刘体军 刘贵涛 王永峰 苏 江 姬保卫
刘彩霞 翟福利 徐素玲
山阳区:李 琳 朱广磊 赵洪燕 李增奇 滕鑫彪 申保国
王 斐 张 艳 李 箐 余勇军 李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