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文静)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按照市委指示精神,根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巡查的通知》要求,11月24日,市联合督导组分别对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焦作市中州碳素有限公司进行督查。
在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联合督导组听取了该公司近期整改情况的汇报,随后又对该公司的厂区环境、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对其限产停产和排放工作给予肯定。
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限产限排要求,该公司从今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实施“封土行动”,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作业。该公司5条钛白煅烧窑中停产2条,2条硫酸生产线中停产1条,保证限产限排在30%以上。该公司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非冰冻期,增加清扫、洒水作业频次;各种物料堆场必须采取封闭、覆盖、使用防风抑尘网、喷淋等防治措施,并增加洒水频次。
在焦作市中州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市联合督导组了解到,该公司目前处于全面停产状态,对一个环保排放不达标的厂房正在进行积极整改。随后,市联合督导组在对该公司厂区环境和正在进行整改的厂房进行现场查看时发现,厂区堆放的大量半成品以及整改厂房里的料堆,均未进行覆盖,存在降尘除尘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市联合督导组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
市联合督导组表示,对于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相关部门应该给予肯定和扶持;对于环保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其积极整改,确保完成我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