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定兴)11月23日9时,在解放区法院,市城管局城建监察支队巡查一大队大队长苏建华将印有“秉公办案、执法如山”字样的锦旗送到该法院执行局局长苗滋滨和法官程志猛的手中,感谢他们不辞辛劳,秉公办案。事情还要从一起案件说起。
2015年年底,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在丰收路市委党校门口附近的绿化带内发现一座新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塔。发现这一违规设置的广告塔后,市城管局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立案查处,向中站区府城街道府城村村委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违规广告设施。但是,府城村村委会没有对广告塔进行拆除。此后,市城管局又向府城村村委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府城村村委会相关人员则拒绝在执法文书上签字。为此,市城管局向解放区法院提交了强制拆除广告塔、罚款1万元整、加处罚款1万元整的申请执行书。随后,解放区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今年7月份,市城管局依法对这一广告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
承办该案件的法官程志猛说,在他承办的所有非诉执行案件中,像这样需要法官现场介入的,还是第一次遇到。“在执行上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有丝毫的纰漏,否则就会留下后遗症。”程志猛说。他告诉记者,为了让案件的判罚得到顺利执行,他先到现场摸清情况,并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向其耐心细致地宣传法律,讲明利害关系。为办理这件案子,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程志猛很少有空闲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由于解放区法院法官秉公办案,最终违规设置的广告塔被拆除,案件的整个执行过程也十分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