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军)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同日中国文明网发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区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立足审判职能,紧紧围绕“以创建工作总揽法院工作全局,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总体规划,严格秉承“抓创建 促审判 提素质 树形象”工作思路,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的“牛鼻子”抓紧抓好,坚持与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创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创新举措、凝聚合力、营造氛围、提升素养,进一步树立了法院公正为民、文明高效、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截至目前,该院已连续3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文明单位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市中级法院将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维护全国文明单位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