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我市启动2017年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申报材料须于12月14日、15日集中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须具备五个条件:一是依托单位应是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二是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能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三是有健全的科技研发机构,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1~2人,拥有专职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5人以上;四是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试验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五是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能够保证资金的落实。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是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我市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市将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指标评价标准》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级。被考核为良好以上的,我市将在科技项目上重点倾斜或给予资金扶持,并择优推荐申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考核较差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或者连续两次考核较差者,将摘牌淘汰,且依托单位在2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