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国新)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落实“三项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近日,全市安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互查。
据了解,此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互查分自查阶段、全面检查阶段、总结阶段和整改提高阶段。本次互查重点是各县(市)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建立情况、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计划制订执行情况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
为保证此次互查取得实效,市安监局要求各互查组要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市安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制度,找出不足,查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市安监局将把此次检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
通过此次互查,发现我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不完善或与实际工作不一致;个别县(市)区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制订年度执法计划,或者制订有年度执法计划但未按程序报同级政府或安委会批复;立案审批表填写不规范,所附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料及部分文书顺序不规范,案卷未标注页码,案卷中证据为复印件的未加盖公章,案卷中询问笔录只制作一人(份),卷中缴纳罚款票据不全,重大处罚集体讨论记录中的汇报人和记录人为一人;行政许可没有完整的文书,未体现出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和承办人员意见等。
下一步,市安监局将根据以上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各县(市)区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主办人、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