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今年12月1日是新《安全生产法》施行3周年纪念日。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目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正积极协调推进相关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至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宣传周活动内容包括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等。
据悉,12月1日当天,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深入社区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向群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周期间,我市还将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采取以案说法、执法行动跟踪报道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提升教育活动的效果,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安委会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门研究、精心筹备,制订专门的活动计划和方案,保障人员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并提早谋划明年活动,为长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