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 通讯员吴利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被执行刑罚时却拄双拐谎称不能行走,企图逃避服刑。最终事情败露,马某被送入牢房。
2017年7月,马某因醉驾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半月。马某被判决前未被羁押,判决后第二天,法院依法将马某送至看守所执行刑罚。由于马某拄着双拐,看守所以其生活不能自理为由不予收押。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通过了解发现,马某在开庭时尚能行走,然而第二天就拄上了双拐。针对此情况,驻所检察官对其日常生活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并暗中观察其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其能正常行走,此次拄着双拐去看守所,完全是为了逃避刑罚。最终,马某到执行机关接受了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