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小豹
在市、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在乡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建立便民服务站,通过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体系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扩大四级行政服务中心协调联动的范围,完善协调联动的方式和程序,优化协调联动的机制,实现四级行政服务中心整体协调联动,打造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焦作模式”。
“为推动‘四级联动’机制的落实,我局大力发挥标准的支撑推动作用,通过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服务的岗位设置,细化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注重制度设施配套和持续改进,促进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水平和行政服务质量的提升。”12月8日,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小平说。
“四级联动”机制的建设是为了进一步延伸行政审批服务触角,将标准化管理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使行政审批实现“群众跑腿”向“信息跑路”转变,“多头审批”向“协同办理”转变,“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而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行政审批服务更加便民、亲民,更接地气。
2016年,我市在成功创建省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的基础上,开始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通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提升行政服务综合效能,打造“审批更快、服务更优”的焦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品牌。
“三集中、三直接”是我市推行改革的第一步。为深化简政放权,我市按照“精简、统一、便民、高效”的总要求,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中层领导职数、不增加内设机构数量的“三不增加”前提下,科学归并、合理调整各审批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建立“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个印章签批”的行政审批新机制。全市35家单位成立了行政事项服务科,13家单位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一个科室,实现了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项目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权力向服务窗口集中;审批事项在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直接受理、一站式直接办结、一个窗口直接缴费的“三集中、三直接”目标,切实提高了我市行政服务效能,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市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展开了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的建设,使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进驻项目、工作运行、服务机制等深入到乡村,使村民享受服务不出村,特殊情况下实现不出户就可办结的便民高效服务。目前,全市107个乡镇(街道)和1891个村(社区)分别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与行政审批和民生需求有关的事项由乡、村便民服务机构全程代办,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运行模式基本形成。
行政审批服务的高品质依赖于相关标准的先进性,市质监局在我市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市过程中,积极发挥标准的支撑作用,先后开展20余次相关培训活动,就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体系架构、标准项目编写、标准模版使用、标准编号规则和审批项目办理规程等具体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为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技术、人员支撑,建立了具有焦作特色的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架构。
“四级联动”机制的实施,不仅可以促进政府“减负”、社会“松绑”、廉政“强身”,而且还能收到发展加力、群众满意的叠加效应。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提高了,更有力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确保政府不断向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也有效防范了懒政及制度性腐败的出现,监督和引导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员勤恳敬业、廉洁高效。
“通过标准固定行政审批改革制度的主要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及制度运行中的反复无常,促进审批制度改革由单纯削减行政审批数量的‘量改’向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质改’转变。”市质监局副局长买金亮说。
“不出村办理,跑一站办结”的“个性化服务”和“惊喜型服务”正是站在群众的角度,为群众服务。在办理一项行政审批时,村民最多只需跑一“站”即可实现办结,有效避免了“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现象。
统一性与一致性、信息共享性、信息传递性……这正是实现四级行政服务中心整体协调联动的保证。“四级联动”要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在外观、标识、办理流程、办公设施设备、服务话语体系实现高度统一性与一致性,行政服务中心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信息传递,着力建立标准大众化、标准体系化、标准信息化、标准一体化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最大限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极具焦作特色的行政审批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