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孙女士
问题陈述:我住在老城区,我们小区有一位业主擅自在小区围墙上开了一扇门,并把一楼车库装修成了住房,还安装了淋浴和坐便排水,请问他这样做合适吗?
行动记者:秦 秦
行动结果:市房产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孙女士所在小区的业主擅自在围墙上开门,把车库装修成住房的行为是不合适的,理应受到行政处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个人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