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为保障民生,日前,市环境攻坚办下发关于允许部分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在采暖季“封土行动”期间施工的通知,公布了146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允许这些项目在采暖季“封土行动”期间施工。
据悉,这146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包括全市所有集中供热、供气、供水、供电、截污纳管等市政工程以及学校、医院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在橙色及以下预警期间,可以进行正常施工;包括全市所有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安置房、保障房工地,这些项目在橙色及以下预警期间,可以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施工;其余经市、县政府批准履行开复工审批制度的工地接受正常预警管控。经批准的混凝土搅拌站可以在橙色及以下预警管控期间正常施工;各城区混凝土搅拌站由市住建局核准报市环境攻坚办备案;六县(市)混凝土搅拌站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核准报市环境攻坚办备案。
允许施工的146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要求,方能开展土石方作业。其余未列入清单内的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工地必须在2017年11月15日0时至2018年3月15日24时一律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场地平整,各类工程的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拆迁、渣土清运等,但工地的桩基作业、混凝土浇筑、边坡护坡的喷锚支护以及市政道路工程的灰土拌合、路基水稳不认定为土石方作业。
通知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已批准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管,凡是存在“六个百分百”不到位等问题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全市各级督导组将加强督导督查,发现未经批准的工地进行违规土石方作业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发现工地违规一次,该工地“封土行动”时间在原有基础上顺延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