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县(市)区择优推荐,经理论测试、审核档案材料、实地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确定了我市拟命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9日
联系电话:(0391)3568201
地址:焦作市市政大厦1506室
邮编:454002
焦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