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为维护和保障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用工行为,即日起,我市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全市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快乐过新年。拒不整改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及劳务分包企业,将被我市列入“黑名单”,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交通运输、水利、教育、体育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市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拉网式检查,交通运输、水利、教育、体育项目主管部门在系统内部排查的方式进行。排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工工资卡办理情况,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支付情况;施工企业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劳动用工备案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从今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0日,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分别抽调人员分两组对我市城区建筑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8年1月20日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存在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由人社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并视整改情况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和违法分包、转包问题的,住建部门当场下发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工资发放不到位决不允许复工。同时,住建部门要及时将施工企业的劳务管理情况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对存在严重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对排查出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讨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快速立案、侦查、取证,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据悉,2018年1月20日前,对拒不整改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及劳务分包企业,我市将按照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验、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