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6天时间,我们将告别2017年,迎来2018年。根据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部署,2017年年底前要全面建立河长制,2018年起要全面施行河长制。从“建立”到“施行”,反映了河长制工作重心的重大变化,河流治理保护工作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在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各位河长、各有关部门,你们准备好了吗?
回顾2017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水利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河长制办公室全部成立,河长制“六项制度”全部制定。全市有市级河长9人、县级河长98人、乡级河长449人、村级河长1225人,对21条市级河段、147条县级河段、398条乡级河段、1856条村级河段实施管理,覆盖了全市大小河流(沟)116条。
推行河长制,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凝聚治水合力,提高水环境治理的行政效能,克服多龙治水的弊端。各级河长作为河流治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在河流治理保护工作中发挥着组织、领导、协调、督导、考核的作用,是河流治理保护工作的核心。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在河流治理保护中分别履行不同的职能。广大人民群众既是河流治理保护的参与者,又是河流治理保护的受益者,在河流治理保护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加强生态建设、建设绿水青山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推行河长制具有强大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市河流治理保护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如过度开发、防洪标准低、水污染、侵占河道、河道脏乱差等,与当前我市建设美丽焦作的要求极不相符。这不仅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解决这些问题,既是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各级河长、各有关部门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作好心理准备,真正担负起河流治理保护的工作职责,切实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充分调动起大家的积极性,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推动河流治理保护工作的全面落实;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个方面找准存在问题,确定治理目标,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将工作抓实抓好。
目前,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正在根据要求组织开展“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这是开展河流治理保护工作的基础,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河流治理保护提供了平台,必须真正抓实抓好。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尽快落实资金和人员,争取早日完成该项工作,为2018年施行河长制提供依据,打好基础。
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一个更加美丽的焦作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