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12月26日上午,市缝山公园大门东侧,一座高达8米的“焦作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区”标志界碑揭幕。这是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走上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重要节点之一。
今年3月10日,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按照《条例》规定,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区是指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北部山区:东至焦作市东部边界,西至焦作市西部边界,北至焦作市北部边界,南至焦辉路、南山路、影视路、焦克路、焦柳铁路以北(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除外)。保护区东西长75430米,南北最长19477米、最短2674米,涉及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7个县(市)区、18个乡镇(街道)、198个行政村,总面积823.4平方公里,人口约23万人。
据了解,我市按照《条例》规定,根据北山范围内的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划定了一类保护区、二类保护区和三类保护区。其中,一类保护区内禁止一切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二类保护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地形地貌、植被和景观的活动;三类保护区内应当以增加绿化面积为主,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可以进行必要的村镇建设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开发建设等。此次设立界碑,是《条例》管辖范围的外在物质反映,也是向广大群众宣传、告知、警示的明显标志。据悉,下一步,我市要陆续设立“焦作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区”界碑和标示牌220个。
“今天举行的贯彻落实北山保护条例暨界碑设立仪式,体现了我市对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以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区标志界碑揭幕为契机,更好地修复生态、保护北山,为焦作人民营造一个亲近自然的生态花园,为焦作发展打造一道天然绿色的生态屏障。”市北山办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钟会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