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12月29日,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脱贫攻坚领域“机动式”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决定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3日,利用五天时间开展脱贫攻坚领域“机动式”巡察。
此次巡察的目标任务是督促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乡镇和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脱贫攻坚是“最大政治”的观念,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此次巡察突出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突出发现问题,突出点面结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的责任落实问题、政策落实问题、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巡察对象包括沁阳市、孟州市、温县、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中站区、马村区及其所辖贫困乡镇、村、户等。巡察重点包括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脱贫攻坚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干部作风问题、查办案件及通报曝光、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等情况。
会议强调,开展脱贫攻坚领域巡察,是深化政治巡察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各巡察组要充分认识此次巡察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脱贫攻坚是“最大政治”的观念,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本轮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轮巡察采取“机动式”巡察方式进行,就是要发挥出“机动式”巡察的“短平快”“机动灵活”特点。因此,要紧扣巡察重点,聚焦知情部门和知情人进行纵深了解,集中力量,快速、高效、精准突破脱贫攻坚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