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冬)为加强城市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巩固“四城联创”整治成果,防止店外经营、流动占道经营、搭建大棚等乱象反弹。近日,市城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市区各城区城管局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强化督导,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经营秩序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节日环境。
通知要求,要禁止店外经营。城区范围内道路两侧依托门店店外经营现象一律取缔,尤其是大型商场、超市、药店,店外禁止举办促销和商品展销活动;禁止摆放游乐设施、搭建大棚;杜绝“食品墙”“电动车群”现象。特别要加强对人民路、丰收路等16条主要道路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行业乱象的整治,坚决消除店外经营现象。
要严格管控流动占道经营。各城区城管局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加强对流动占道经营的治理。可在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的次要道路设置临时摊贩疏导区。设置临时摊贩疏导区,需经市城管局批准、备案。
要严格控制店庆活动。城区范围内道路及两侧、重要场所原则上不得举办店庆活动,因特殊情况需举办店庆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经市城管局批准备案后,方可举办。各城区城管部门对批准的店庆活动,要派专人加强管理,现场指导和服务,严禁超时限、超面积、超规模活动。店庆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拆除店庆设施,做到场清地净、恢复原状。
要取缔露天烧烤现象。各城区城管局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要求,采取网格式巡查、错时工作制等措施,坚决取缔露天烧烤现象(包括木炭烧烤、电烤、气烤、一体机烧烤等),尤其对重点部位要严格管控,无缝对接,防止露天烧烤现象死灰复燃。
通知还要求,各城区城管局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容秩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杜绝“食品墙”“电动车群”等现象的发生,积极引导流动商户进入市场或临时摊贩疏导区内经营,文明管理。在对店外经营、流动经营、搭建大棚等违章行为整治时,要依法行政,对不服从管理,拒绝整改者,按照《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