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多名年轻女子跪在台上互扇耳光的视频近日在网上热传,她们身后黑板上还写着“狼性团队”四个大字。据悉,这是一家美容机构,女子互扇耳光是因为销售业绩差,目的是打造团队的凝聚力。
类似羞辱员工的新闻,网上一搜一大把。有当众打屁股、剃阴阳头的,有当街下跪爬行的,有亲吻垃圾桶、喝马桶水的,有跪地磕头向领导谢恩的,还有女员工因为被罚做深蹲导致流产的……羞辱人的各种招数,都在这些企业里发挥得淋漓尽致。
用极尽羞辱的方式惩罚业绩不达标的员工,用让员工“当众卖丑”的方式实施常态化管理,老板们这样做,潜台词似乎是这样的:员工都很懒,必须狠狠羞辱,他们才会努力;给他们脸,他们就会不要脸,先把脸丢尽了,然后才能长脸。
这背后的理论,是一种变异的耻感文化,或者说是一种变态的奴役文化:以当众羞辱的方式,让一个人像奴仆一样彻底放下尊严,进而可以在销售时不要脸皮,可以在“一切向钱看”的工作中无往不胜。
恶行会侵蚀人的道德感,一个奴役别人的群体,很可能认为这些受奴役者生来就具备受压迫的特质。信奉“羞辱式管理”的老板,内心已将自己伤害员工尊严的行为合理化、正义化了,甚至认为这才是真正为了员工好。慢慢地,自我感觉越来越好,羞辱他人渐成一种习惯,那种奴役别人的高高在上的感觉,会让人飘飘然变态地上瘾。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羞辱式管理”层出不穷,折射出一些企业管理者法治意识的淡薄。可是,似乎还没有企业领导因此受到相关处罚的案例,都是出来撒个谎就完事了。
以侮辱员工作为管理方式,不管说成是准军事化管理,还是理解成企业文化培训,都是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容忍这样的羞辱行为,甚至是一把丈量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子。
批评与声讨之外,更有效的力量是消费者“用脚投票”。比如那种天天让员工在大街上做操跳舞的发廊,咱能少去吗?比如那种完不成任务就让员工钻胯跪爬的中介,咱能敬而远之不给他们生意做吗?道理很简单,不尊重员工的企业,怎么可能会真正尊重消费者?更何况,羞辱他人的文化是会传递的,态度必然影响行为,经常受辱的员工,没准就报复到消费者头上了。
所以说,企业迷恋“羞辱式管理”,不仅因为有享受变态快感的企业领导,也因为有甘愿默默受辱的员工,还因为有宽容羞辱行为的消费者,以及对此姑息迁就的执法者。只有员工说“不”,消费者说“不”,执法者说“不”,“羞辱式管理”才不会屡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