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位
于人民路东段2777号鸿城金源商业楼2号楼、1号楼部分房屋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焦作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城金源商业楼售楼部咨询解决,逾期不来的,焦作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焦作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