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李婧)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进入收官阶段。餐饮服务环节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那么,今年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和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上有哪些创新?还存在什么不足?从2017年12月6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各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工作能力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科、市教育局安全办、市新闻媒体为主,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查。督查对象主要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群体性定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大、中、小餐饮服务单位;此外还对各县(市)区、乡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项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治理、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履职尽责情况,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情况,农村群体性聚餐情况,节日餐饮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落实情况,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河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情况等。
督查采取推荐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辖区监管部门推荐一家学校食堂、一家大型社会餐饮单位、一家中型社会餐饮单位、一家小型社会餐饮单位和一家农村群体性聚餐定点单位接受督查,同时督查组再随机抽查5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包括一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据了解,此次督查将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将督查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