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姚先生
问题陈述:最近我去收新房,物业公司说我要缴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才能领新房钥匙,请问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理?
行动记者:陶 静
行动结果:律师对此表示,依约交房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双方均应贯彻执行。物业公司不能以“缴纳装修押金才能领取钥匙”为理由相要挟。收取装修押金从收取目的看不无道理,但是物业公司以要挟的方式就不合理了。建议双方将所收费用的性质、是否可以退回等以书面形式约定清楚,并保管好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