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冬)《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1月3日上午,我市在市会议中心一楼大厅举行《条例》正式实施暨集中宣传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友宣布《条例》实施暨集中宣传工作正式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探宇、副市长闫小杏出席仪式并讲话。
葛探宇在讲话中说,《条例》是我市出台的第三部法规,是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第一部法规。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在城市管理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希望我市城市管理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让城市更宜居,让群众生活更美好。
闫小杏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全力营造集中宣传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市人民共同营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推动“四个焦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