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记者昨日从市安全监管局获悉,为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从即日起,我市开展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进入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不确定因素增多,事故隐患加大。为此,我市将从三个方面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各县(市)区将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立即对现有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二是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合理规划零售经营布点,不得违反《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认真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切实把住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县(市)区将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针对重点村组、重点人员,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定期排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有效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
此外,各级各相关部门还将通过集中宣贯、印发宣传单、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让广大零售经营者自觉对照标准要求,达到零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特别是乡(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管责任,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奖励标准,提高广大民众自觉参与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