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当前通行费抵扣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是什么?
答:分四步:(一)办理ETC卡或用户卡。ETC卡或用户卡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用于记录用户、车辆信息的IC卡,其中ETC卡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交费功能。客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二)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
(三)绑定ETC卡或用户卡。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
(四)发票开具。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问:通行费电子发票分哪两种?
答:分为以下两种:
一是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
二是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问: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如何取得通行费发票?
答: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暂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问:如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答: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问: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如何查验?
答: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问:开通有热线电话吗?
答:有。客户可以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业务咨询与投诉。发票服务平台热线电话:95022;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热线电话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查询。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