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涌现出了一批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大力弘扬全市政法干警执法为民、服务大局、拼搏进取、奋发向上的敬业精神,充分展示基层政法干警“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风貌,激励广大干警更加爱岗敬业、奋发工作,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焦作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优秀基层政法单位和优秀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前期组织推荐、严格审核,从中遴选出20个候选集体和20名候选个人,现将候选人(集体)名单及事迹公布(1个涉密单位略、3个涉密个人略),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投票,评选出您心中“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
孟州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孟州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现有12名干警,1名员额法官,3名辅助法官,8名书记员。作为法院的窗口部门,立案一庭的工作烦琐、辛苦,涉及各类案件的方方面面,要求法官准确掌握各种法律条文,对当事人要做到热心、耐心、诚心、细心和爱心,展示服务窗口法官的精神风貌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在调解案件时要用法理和情理打动当事人,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在立案审查时做到心系群众,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积极引导、认真审查,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温情和大爱。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立案一庭开通了网上立案和网上远程视频调解。立案大厅经过2次扩建升级,目前已达到银行、医院、行政服务中心的标准,成为法院联系群众的窗口。该庭加强司法服务工作,将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2017年,立案一庭共办理各类案件407件,结案率达99.75%。
沁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庭
沁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庭现有干警5名。近年来,该庭年均办案数量为2400余件,人均结案数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工作中,该庭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思路,始终紧抓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夯基础、强素质、树形象,不断强化管理,大胆改革创新,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三留守”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去年该庭共审结拒执罪案件2155件,有力地震慑了一批“老赖”。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该庭突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特点,做到审前阶段法制教育、庭审阶段认罪教育、宣判阶段服法教育、改造阶段悔过自新教育,同时创造性地开展判后回访工作,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的信心,以达到融家庭、学习和社会教育于审判的特殊教育效果。
温县人民法院
温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60名,年均结案8000余件。2015年、2016年该院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7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13330件,审执结各类案件12801件,立案数比去年上升了四分之三,结案数比去年翻了一番。2017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2017年12月被评为全省法院涉农维权工作先进单位。
几年来,温县法院顺应司法改革潮流,在全国法院叫响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的“温县经验”,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审判质效连年提升,位居全市、全省法院前茅。运用信息化手段,在全省法院首家引入了“网络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快速生成标准化庭审笔录,大大提升了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在创新执行工作中,建立执警联动机制、立审执衔接机制、“邮寄+公证”送达机制、执行繁简分离机制和领导分包团队执行机制“五大机制”,有效破解了执行难,提高了执行效率。2017年,该院执结案件2200件,同比增长了3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两次对该院执行工作点赞表扬。
武陟县人民法院 城东中心法庭
武陟县人民法院城东中心法庭位于武陟县詹店镇,主要审理詹店镇、谢旗营镇、乔庙乡、圪垱店乡、嘉应观乡5个乡镇的民事案件,辖区人口近30万人。该庭现有干警9名,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4名,调解员1名。近3年来,该庭共受理民事案件2466件,结案2313件,年均办案771件,结案率为93.8%,在武陟法院民事审判中遥遥领先。工作中,该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将每一起案件都当做“民生大事”来处理,努力做到程序到位、处理公正。为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该庭在办案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同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对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简便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连续3年达80%以上,案件审理周期约为23天,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矛盾,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庭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理念,统领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服从服务我市中心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一是定纷止争,为和谐焦作营造氛围。3年来,该庭共审结行政案件1167件,创历史新高。建立了行政案件立案前法律明示和审理中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制度,共协调撤诉107起案件,真正解决了争议、化解了矛盾。二是立足实际,为法治焦作出谋划策。3年来,该庭主动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10余篇,每年多次同行政机关进行座谈,连续多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为行政机关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三是服务大局,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近年来,在“大气污染防治”“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一赛一节”“四城联创”“‘保卫蓝天’攻坚行动”等我市重点工作中,行政审判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相关案件采取快立、快审的措施,依法支持和服务我市工作大局。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有干警13名,虽然人员少,但各项工作勇争第一,年均办案635件。近年来,该局陆续被评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全省处理涉执信访案件先进法院,2013年以来连续5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7年执行质效再次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堪称“小法院大执行”。
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工作中创新发扬“三千精神”(即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千言万语的执行精神),积极探索新时期破解执行难的新思路、新方法。2014年以来,该局根据上级安排,开展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等集中执行攻坚战,并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圆满完成各类专项活动。2017年,该局不断加大对拒执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拒执罪结案285件,成效显著,被中央电视台《一线》栏目和中国教育电视台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焦作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 反电信诈骗大队
2015年,焦作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反电信诈骗大队成立,专司负责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
工作中,该大队打防并重,以捂好焦作人民“钱袋子”为己任,掀起了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新高潮。在打击方面,该大队先后侦办了沁阳“8·18”涉案金额185.5万元、山阳区“7·13”涉案金额176万元等一大批虚假信息诈骗大案,实现了“两升两降”目标。在止损方面,我市每年共冻结金额3490万余元,返还金额683万余元;自主引进的“威盾”诈骗电话预警平台自去年4月份运行至今,共预警9562次,成功劝阻我市电话用户9516次,有效避免1800余万元的隐性资金被骗。在宣传方面,通过移动公司在高发案地发送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短信;通过“平安焦作”微信公众号开展防范虚假信息诈骗专题活动62期,宣传覆盖范围达到6万余人,以宣传促打击,以宣传促防范,以防范保平安。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 案件侦办大队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是一支年青的精英队伍,现有民警27名,是一支素质高、作风正、业务精、英勇善战的青年团队。
近年来,高新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以“打黑恶、反盗诈、破系列”三大战役和“缉枪治爆”“7·25”大收戒等专项行动为主线,强基础、练精兵、破大案,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疑难堡垒。市公安局B级挂牌督办案件挂4破4,先后侦破市公安局B级挂牌督办“高档小区系列入室盗窃案”“系列盗窃临街门面商铺案”“郭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集资诈骗案”等一系列大要案,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民生,护航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以来,该大队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17人,移送起诉112人,侦破经济案件10余起,抓获吸毒、贩毒人员96人,缴获毒品700余克,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因成绩突出,该大队先后荣获集体三等功、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焦作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
焦作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以科技信息化运用为重要手段,紧盯民生小案和重特大案件,克难攻坚,实现了大案快破、小案多破,全年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22.2%,破案数同比上升50%,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升,去年上半年,我市公众安全感和公安综合绩效成绩均排名全省第二。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圆满完成了去年各项安保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安保期间,合成作战中心全员全力以赴,用“前线忘家、战场忘身、交战忘命”的战斗意志,实现了安保大战全胜。更加精准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大要案特别是命案均在第一时间侦破。先后协助打掉流窜我市的犯罪团伙58个,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全部侦破,市局挂牌督办案件破案率稳固保持在95%以上。更加贴心地服务人民群众,协助查找失踪人员50余人,帮助群众找回遗失物品15次,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焦作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女子监管大队
焦作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女子监管大队成立于2012年12月,是经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批准而成立的新的监管执法机构。该大队现有女警18名,平均年龄35岁。所辖监区数量17间,日均关押量达300人。每年有近800名女性在押人员在这里走完诉讼程序,该大队成立以来,共处理出所4000余人,为维护全市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刑事诉讼工作顺利进行作出了突出贡献。
女子大队不仅是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更是一所特殊的学校,管教民警就是这所学校里的“老师”。该大队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从未发现过1人违法违纪,深挖犯罪案件近百起,先后获得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状、河南省工人先锋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称号,成为全市公安监管战线的一面旗帜。
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提升打防管控效能:一是在全县发展2500余名巡逻队伍,不断加大城区社会面防范力度。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赌“无声风暴”,共侦破涉黄、涉赌刑事案件12起,查处治安案件10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92人。
服务大局护和谐发展:一是全力做好全国和省、市、县“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期间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二是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护航重点项目。
固本强基创群众满意:一是先后投入30余万资金,对全县11个派出所的办公用房、警务室进行了修缮和维护。二是组织协调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5起;督促派出所查处和调解伤害类治安案件415起;查结轻伤害案件55起。
凝心聚力铸忠诚警魂:一是增强民警学习意识,不断提升做好本职、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有效提升民警的职业荣誉感、成就感。
武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技术中队
武陟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是公安部2005年首批评定的一级示范刑事科学技术室。2013年11月,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示范技术室。2017年,顺利通过了公安部全国示范技术室验收。
一是基础设施完备,技术装备先进。该技术室拥有技术用房72间,面积共2800平方米。法医门诊设立在武陟县人民医院及第二人民医院。解剖室位于武陟县殡仪馆。2017年,又成立了宋国力指纹工作室。二是队伍建设严格,专业分配明确。法医、痕检、影像、DNA、警犬技术员全部具备现场勘验检查能力。领导班子业务熟练、管理严格、团结协作、清正廉洁。三是技术管理有序,工作业绩突出。2017年,该中队技术室共比中案件1000余起,占全市成绩的三分之一;“一长四必”考核连续5个月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中排名第一,荣获集体三等功;宋国力被评为全国优秀指纹比对技术员,荣登“敬业奉献”好人榜。
焦作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大队
去年以来,焦作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大队狠抓落实,强弱补短,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我市“一赛一节”、党的十九大等多项重大安保任务,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一是牵头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矿区爆炸物品治理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确保危爆物品“不流失、不炸响”。二是严格大型活动审批许可,有针对性地制订方案,圆满完成了“征云杯”2017年黎明脚步健康跑活动、“一赛一节”等128场次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在春节系列文化展演活动中,市委书记王小平为该大队颁发了“最佳组织奖”,对安保工作给予充分褒奖。特别是圆满完成了第九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暨2017云台山旅游节安保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处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始终按照“融入大局、维护稳定、保障发展、服务群众、规范司法”的总体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服务“四个焦作”建设大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焦作”,3年来,先后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和抢劫、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嫌疑人近4000人,并准确把握和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实现精准高效打击犯罪,提升了社会安全感。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3年来,先后监督立案、撤案近300起,追加逮捕175人,监督准确率达100%,有效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提高了全市刑事司法办案质量。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84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并立案侦查5件,并联合环保部门出台文件,对35家重点企业开展环保督查行动,为全市北山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受到市委书记王小平等领导批示肯定,该处先后获得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先进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是一个年轻的集体,人员平均年龄30岁。3年来,他们共受理刑事案件1094件1364人,其中,省公安厅督办的王某、魏某等17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涉案人员之多、范围之广、金额之大,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很罕见。他们不分昼夜,加班加点,撰写审查报告长达6万字,公诉意见1万余字,最终17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办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晋济高速“3·1”特别重大燃爆事故案中,为了维护刑事司法的公平公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他们加强对判决适用法条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缓刑是否适当的监督,切实做到打击精准、不枉不纵。
该科还成立了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且有耐心的干警组成,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返校园,继续学业,成为社会栋梁。同时,该科还结合典型案例,制作版面、PPT课件等,坚持每月为孟州市中小学校上法制课,受到了在校学生、老师和家长的一致好评。该科先后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单位、焦作市青年文明号、焦作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工作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申诉科
近年来,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在该院党组和市院控申处的正确领导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健全反向审视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坚持风险防控,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对检察环节可能演化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社会矛盾,加大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力度,3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妥善处理信访案件50余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工作创新,以争创国家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为契机,强化文明规范用语,深化远程接访、律师代理、心理咨询等工作,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报,运用新兴媒体,拓展公众互动平台,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坚持规范办案,着力强化监督制约职能,3年来,该科针对所办案件开展反向审视,先后讲评案件22件,撰写类案分析5篇,2017年报送的《关于开展侵财类案件判决排查活动的分析报告》,先后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被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和沁阳市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
修武县司法局
修武县司法局全力服务大局、狠抓业务创新、强化队伍建设,获得了“双百”活动全市第一名、上半年满意度调查全市第一名的荣誉。
丰富载体,锤炼一流队伍。文化引领,打造集习近平用典、诗词歌赋于一体的机关文化长廊;警钟长鸣,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市监狱等;注重仪式,开展综合素质擂台赛、大合唱、联欢晚会等活动;干部暖心,开展关心下一代庆六一活动,过年过节落实工会福利。
业务创新,创造一流工作。高标一流开展“双百”活动;精心打造小东村、周庄村法治文化苑和韩庄、宋营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向村级延伸。创新实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实现全市唯一“零投诉”。
服务中心,取得一流业绩。先后为帮扶村投入6万元,完成了出村道路硬化和饮水井等项目;对贫困户实施送温暖活动;运粮河征迁改造率先完成任务。该局公证处人员为特殊人群上门服务,重阳节免费为老年人办理公证;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群众回访满意率达100%。排查矛盾纠纷2623起,切实维护了全县大局稳定。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民事行政检察科
近年来,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以关注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重点,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取得了骄人成绩。3年来,共办理案件200余件,其中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有15件获法院改判。办理的王某与孟某房产执行和解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办理的姬某与荆某不当得利纠纷案、郭某与王某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案被焦作市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市十大精品案件”。2015年,开展的非诉执行专项活动的经验做法,被市人民检察院转发并在全市推广学习。2012年、2014年分别被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5年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在全省基层检察院民行部门中唯一获此殊荣;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示范岗”称号。“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已深深植入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干警们的血脉和灵魂,他们必将在为人民执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路辉煌!
焦作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 管理科
焦作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科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安全稳定中心任务,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积极服务我市禁毒戒毒工作。
注重加强戒毒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工作中学、解决问题中学,时刻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法。2012年以来,该科先后办理900余名戒毒人员收治手续,办理评估出所800余人,做到了严格公正、依法依规,资料归档齐全完整规范。
为保障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不走样,坚持每天3次到戒毒人员生活现场巡视、每周2次到戒毒人员生活区安检,督促落实好警察直接管理,清查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消除不安全因素,为党的十九大期间场所稳定、实现了连续16年安全“六无”。
始终坚持把“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交揭查活动,鼓励戒毒人员交代余罪余案,协助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重大私藏枪支案件;热情接待戒毒人员亲属,积极宣传禁毒戒毒,为服务“平安焦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