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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评选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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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评选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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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荣同志先进事迹

  聂荣,女,1975年11月15日出生,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为博爱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从事法院工作20余年来,她所承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违纪,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评为焦作市十佳优秀法官。

  作为一名法官,聂荣深知,只有严格依法办案,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由于工作需要,2015年起聂荣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三年来办案数量名列全法院前茅。2017年,她主审刑事案件300余件,仅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危险驾驶犯罪案就有110件,震慑涉酒驾驶犯罪的同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出行的交通环境。多年的办案经验铸就了其精湛的业务和敏锐的洞察力,她善于发现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及心理活动,快速找到平衡双方利益的结合点,谈法析理,提出调解方案,促使案件尽快调解。去年,聂荣办理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柳楠同志先进事迹

  柳楠,女,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到解放区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立案庭、政治处工作,2013年被任命为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5月负责速裁团队工作,构建了“1+4+4”速裁精英团队,快审快结简易案件,截至去年年底,该团队共结案1214件,月结案100余件,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她锐意进取狠抓流程,强化精细管理观念,带领审管办全体同志每季度末发布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每月底发布审判信息及案件质效评估数据通报表,每周一发布审限催办通知;她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做好评查统计工作,2014~2015年连续两年被市中院评为案件评查工作先进个人,同时严格司法统计数据的报送要求,认真做好司法统计分析调研文章撰写工作;她开拓创新速裁工作,简案快审质效双赢,39岁的她已在法院工作二十年,无论是服务审判工作,还是奋战在审判第一线,都兢兢业业,认真履责。

  郑承涛同志先进事迹

  郑承涛,男,1976年10月3日生,汉族,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他勤勉务实、爽直大度的为人之道,一直为同事和群众称道。2014年,他领导的少年审判工作在全市法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2015年度个人绩效排名全院第二。2015年被评为焦作市十佳优秀法官。2017年,他审理刑事案件422起,其中120件醉驾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期限3天,大大提升了速裁案件的审理效率。

  多年来,郑承涛同志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了案件质量。在办案之余多次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送法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逾万人。2017年,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中,他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审结该类案件232起,把净化法治环境、提升社会公信,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王亚华同志先进事迹

  王亚华,女,回族,1976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法学学士,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她1997年2月到山阳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10年11月被焦作市委政法委、共青团焦作市委评为市青年岗位能手;2012年3月被焦作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2014年、2016年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1月被评为焦作市十大优秀法官;2016年被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12~2017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89件,年均办案215件。

  王亚华同志在工作中心系百姓,秉公执法。2017年,她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没有让一个案件超过审限结案,结案率达97.33%。她坚信一次成功的调解胜过最好的判决;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推行速裁机制,高效解决纠纷,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杜洁同志先进事迹

  杜洁,女,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修武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在修武法院工作20多年来,她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中原卫士和执法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并当选中国共产党焦作市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任刑庭副庭长期间,她以院为家,一人办理了刑庭将近三分之二的案件。任立案庭庭长期间,她优化立案接待流程,用心服务来访群众,把立案庭打造成修武法院的文明窗口。任周庄法庭庭长期间,她抓法庭建设,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将法庭打造成了全省公务员执法示范岗。任执行局局长后,她大胆改革,构建大执行格局,将每个执行团队打造成敢打硬仗、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铁军。2017年执行局执结案件1506件,杜洁个人就执结了107起案件,她用自己柔弱的双肩挑起了工作重担。

  李志国同志先进事迹

  李志国,男,197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97年5月经公开招考进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司法警察、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二庭副庭长、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现任研究室主任,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并连年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法警、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被评为2016年度焦作市十佳优秀法官。

  李志国严格执法,公正廉洁,较好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所办案件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他勤于思考,善于钻研,有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先后发表法律论文30余篇。特别是2016年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在办理好执行案件的同时,他加班加点完成了多个制度文件、行动方案、总结通报等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因业务能力突出,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抽调参加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充分展现了焦作法院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

  李兵同志先进事迹

  李兵,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月出生,1996年参加工作,二级警督警衔,现任焦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勤务大队大队长。

  李兵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服务群众、维护交通工作中,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他勇于担当,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全市开展了“四城联创”活动,他始终和大家同执勤、同甘苦,坚持每天利用夜间时段严查大货车交通违法,累了就在路边打个盹,饿了就啃个方便面喝点矿泉水,两个多月的时间他整整瘦了5公斤。

  他突出实战,严厉打击涉牌、涉证严重违法行为。

  李兵根据支队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机动车被盗抢案件查处工作,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查缉方法。去年,他共查扣涉嫌盗抢车辆8台,查获假牌假证车辆51台,抓获6名毒驾人员,抓获网上通缉的非法集资人员11名,摧毁2个伪造证件团伙。

  郭庆华同志先进事迹

  郭庆华,男,1976年11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现任焦南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2017年2月22日,该所案件侦办大队接到辖区群众于某某报案,称其前夫王某某于2月21日10时20分左右从家中外出要债,一直未归,且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经过大量侦查工作,他发现闪某和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发现犯罪嫌疑人闪某有外逃迹象后,郭庆华同志亲自带队,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闪某、丹某抓获归案。随后,郭庆华同志立即针对该案件的审讯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在审讯前巧妙安排丹某与闪某“见面”,对两人施加压力,利用多种审讯技巧,层层施压,经过5个小时的努力,成功突破丹某心理防线,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郭庆华同志在没有硬性证据的前提下,以坚定的信心和过硬的审讯技巧,成功战胜两名犯罪嫌疑人,展现了刑侦民警的风采。

  李剑同志先进事迹

  李剑,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焦作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曾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从警30年来,李剑同志始终战斗在基层公安工作的最前沿,勤奋刻苦,任劳任怨,他的名字令罪犯闻风丧胆,他的战绩令百姓称赞!全队民警在李剑同志的带领下,兢兢业业、拼搏上进、服务群众,该队连续三年在市局的各项综合评比中均名列第一;2016年,该队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集资案件攻坚战先进基层所队,并立集体三等功1次。虽然李剑同志常年被高血压、脑血栓、腰肌劳损等病魔折磨,但他依然坚守岗位,用执着和坚强书写着他的警察人生。他用敬业彰显忠诚,自觉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陈琳同志先进事迹

  陈琳,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12月出生,2003年参加工作,三级警督警衔,现任孟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陈琳是一名从打击犯罪第一线成长起来的刑侦带头人,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侦查办案经验,由他牵头破获的案件里,“特大”“要案”是最常出现的名词。

  2016年11月20日晚,孟州市韩愈大道上海老庙银楼发生一起特大黄金被盗案,涉案总价值达300万元。

  陈琳团结和带领该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调取分析周边视频,调查走访,从中梳理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专案指挥部划定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鏖战82小时,陈琳和同事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价值300余万元的10余公斤黄金首饰如数追回。该案的破获,极大振奋了团队士气,陈琳乘势而上,在“打黑恶反盗诈破系列攻坚战”专项行动中,带领队友先后破获省督办案件30余起、市督办案件40余起,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彰显了刑警的铁血本色。

  马建军同志先进事迹

  马建军,男,汉族,现年43岁,大学文化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沁阳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2010年被评为河南省公安执法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获沁阳市公安局嘉奖一次;2013年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焦作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

  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永恒的生命线,公安民警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马建军同志通过强化执法主体建设,使民警执法素质明显提高,该局384名民警取得了中级资格证书,马建军也是该局唯一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同时,马建军落实执法办案卷宗“四级评查”制度,制定出台了“证据视图”等工作机制,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马建军开发了远程提审系统,实现了看守所提审的数据化。在侦办沁阳一起非法制造弹药案中,马建军指导民警依法取证,准确提出法律适用意见,最终使该案件涉及的23名犯罪嫌疑人顺利诉讼。

  郭长树同志先进事迹

  郭长树,男,中共党员,现任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参加工作12年来,他经办案件900多起,其中大案要案60多起。2012年,在审查批捕王某等人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他深挖细查,依法立案监督王某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案,并将公安民警马某涉嫌渎职犯罪线索移交本院反渎局立案侦查。最终,王某等10人以及民警马某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015年,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郜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他顺藤摸瓜,一举追捕犯罪嫌疑人5名,彻底摧毁了一个涉黑犯罪团伙,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3人分别被判处8~12年不等有期徒刑。上述案件均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由于长期伏案加班,他屡次住进医院。在住院期间,他仍坚持工作。由于他忘我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近年来,他经办的案件有四起被省、市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或优秀案件,先后多次荣立市检察院三等功、嘉奖,多次被省、市检察院和当地政府评为优秀检察官和先进工作者,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多次名列前茅,并入选全省侦查监督人才库骨干型人才。

  许崇温同志先进事迹

  许崇温,男,中共党员,现任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从检20年,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工作中总是冲锋在前,参与和指导办理了中央领导高度关注的廉金枝集资诈骗案、穆家寨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保护百姓钱袋子的安全。

  该院组织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在油条、包子、蛋糕等食品中违法使用添加剂损害公众健康行为和破坏北部山区环境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监督移送案件百余起,由于成效显著,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和保护环境资源专项活动先进集体。他个人近年来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打击传销先进个人、全市公正执法满意个人、全市打击非法集资、反恐、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田泮同志先进事迹

  田泮,男,中共党员,现任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近年来,他带领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接待室,科室2名干警被焦作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该院控申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业务考评中排名先进行列,连续三年实现了“涉检信访零积案”“无涉检进京上访”“无赴省集体访和非正常访”的目标。2017年,该院分别被武陟县委、焦作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九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控申科2名干警被县委评为信访稳定先进个人。为彰显检察人文关怀,他主动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6起,申请发放救助资金30万元;主动提起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救助6起,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不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范小凤同志先进事迹

  范小凤,女,中共党员,现任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在同事眼中,她是个认真负责、率先垂范的好班长。她始终坚持带头办案,办大案、要案,所办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2014年以来,她追诉漏犯48人,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的5人;提起抗诉9件14人,法院改判6件9人。在群众眼中,她是个敢于担当、责任感强的好公仆。作为法制副校长,她多层面、多角度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搭建了学校、家庭、社会、司法机关“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和“一个调查”、“两个课堂”、“三个关口”、“四个必须”、“五个延伸”的工作机制,先后帮教多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有的最终考上了大学。在亲人眼中,她是个常常忘了回家的“家里人”。工作中,她经常加班加点,在女儿高考和老人生病期间,也未能陪伴家人。她敢打硬仗、敢担重任、无私忘我的精神,最终换来了优异的成绩,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赞扬。

  王萍同志先进事迹

  王萍同志,女,汉族,河南省辉县市人,本科文化。1981年2月出生,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到市公证处工作,现任市公证处副主任,分管知识产权与保全证据法律服务中心业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司法行政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公证员等。

  王萍同志自从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热爱公证事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王萍同志以“爱岗、敬业、踏实、勤奋”为工作原则,不断学习新业务,开拓新领域,执业至今已办理公证案件近4000件,审批公证案件近万件。

  在工作中,她特别关注困难群体,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参加我市举办多项大型公益活动,使公证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赵建平同志先进事迹

  赵建平,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198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焦作市马村区司法局演马司法所所长。

  赵建平,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工作以来,他一直比较“迂”,低调做人,不贪腐;秉公办事,不徇私;同情弱者,敢较真。他心中不敢忘记群众,把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第一信念和要求。

  他时刻牢记自已是一名司法所长,是个做具体业务的人。他用心待人,帮助矫正对象再就业。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人性化执法,是一种以心换心的工作。他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用真情温暖矫正对象,热心帮教,书写了人性化管理的大文章。

  总之,他凭着踏实的工作态度,不仅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他正是以这种坚强、中肯、自然的方式实践着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责任,在平凡的岗位上描绘自已光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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