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为进一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营造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良好氛围,构建市住房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对在2015-2017年度积极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先进企业和个人进行评选。
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需符合以下几点:1.2015-2017年度缴存情况正常,能够认真执行汇缴规定,做到先核定、后汇缴,无挂账、无错账。2.单位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且开户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上。3.缴存基数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不低于5%,无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行为的。5.能够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执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创新发展的规定和要求。6.无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行为的。对于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予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诚信缴交先进单位、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诚信缴交先进个人称号,并在有关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据悉,为确保评选活动得到预期效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主任郜鹏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初审、评审、审批等环节,严格确定先进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