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颖祯)在2017年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中,孟州市法院执结37件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28件“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1件“坑农害农”案件,发放执行款111.3万元。去年,该院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保持维权通道畅通,提供“一站式”服务。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涉农案件综合服务平台,开通热线电话,为农民工提供维权取证、申请立案、案件查询等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期间,该院共接受各类涉农咨询150余次。
依托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有效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发挥社会法庭法官的专长,把大量农民工讨薪案件化解在诉前和诉外,快速成功调解18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机制,加大审判力度。2017年,返乡创业农民工王某承包建房工程,因房主拖欠工程款,致其无力偿还工料款被告上法庭。该院办案法官到施工现场进行勘验、开庭,在多方取证、积极调解的基础上,房主主动还清了王某的工程款,王某也付清了他人的工料款。维权活动期间,该院根据案件不同特点,选取了10件涉农维权案件进行巡回开庭,其中6件当庭调解结案。
针对“老赖”,该院集中力量予以打击,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2015年,张某承包了孟州市低温碳化厂建设项目,项目完工后,其以各种理由拖欠58名农民工工资144万余元。该院审理此案后,张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张某,该院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院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