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李先生
问题陈述: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想咨询一下,员工接受继续教育,企业要为员工报销学费,学费可否税前扣除?
行动记者:李 秋
行动结果:针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税务部门。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因此,企业员工接受继续教育所发生的学费属于员工个人消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