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从1月1日起,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依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此次行动主要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外包单位管理情况。
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隐患到期整改率要达到100%;对未按期整改的或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对不配合执法检查、限期内未整改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非法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一律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