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晓丹)1月15日,水资源税首个征期结束,全市应申报803户,已申报798户,申报率达99%,入库水资源税款729万元,标志着水资源费改税实现平稳过渡。
加强部门协作。自去年12月1日我省被确定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市地税局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全力组织培训,积极与财政、水利、住建等部门协调,收集完善基础资料,圆满完成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水资源税的顺利开征提供了有力保障。
注重宣传引导。利用办税服务厅、微信税企群、报刊等,大力宣传水资源税政策,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水资源税申报咨询窗口,实现全方位多渠道引导纳税人申报。
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市、县两级水资源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水资源税征期保障和征收应急预案工作,协调处理各类问题,并提前利用金三系统进行测试和培训,使税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申报流程,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确保首个征期工作顺利完成。
严密监控通报。在水资源税首个征收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取水口认定存异议、采矿企业疏干排水回收再利用单位是否是纳税人以及征期短、任务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全市地税系统加班加点,密切跟踪监控,实施申报征收“每日一通报、每日一总结”工作制度,每日通报申报进度,每天汇总申报问题,按时完成了水资源税的第一期征收工作。
解决突出问题。在水资源税征收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针对焦煤集团及其4户非独立核算单位因取水证与纳税主体不符造成的税款无法正常入库的情况,地税部门积极与水利部门协调,召开地税、水利、企业三方联席会,沟通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明确纳税主体,确保企业税款顺利征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