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②)因此,要督促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转变思想观念,把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而有效的抓手,放到应有位置,增加精力投入,真正把抓巡察监督的政治责任担起来。市委五年巡察工作规划出台后,各县(市)区也要制订出台,抓好轮次推进。要健全专职队伍,理顺编制与工作、巡察办与巡察组、巡察机构与纪检和组织部门的关系,保障巡察机构正常运转。同时,要做到巡察工作的定位再精准、巡察工作的运行再规范、工作创新的力度再加大、巡察监督的效果再提升、巡察队伍的管理再严格,不断把巡察工作引向深入,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更大的贡献。
路红卫要求,各级巡察机构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开展巡察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谋划巡察工作,制订巡察工作规划;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狠抓整改落实,提升巡察监督的质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发挥好作用,派人参与巡察、主动支持巡察,在巡察干部配备、待遇落实、成果运用等方面真正担负起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