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连日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农村法治化建设进程,创新农村工作方法,采取“三结合、两针对”促进和谐乡村建设。
“三结合”。一是结合“一村一警”大走访活动,扎实开展下访、巡访工作,努力创造条件让农民方便快捷表达诉求,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等问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对农民群众反映的诉求,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限时办结,防止矛盾激化。对于接访中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好全方位、社会化息诉罢访工作。二是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农村法治建设。通过设置宣传栏、赠送法治宣传书籍、开展法律咨询、上法治课以及在报纸、广播、电视中开辟法治专栏等多种形式,将检务公开到村、社区,在村民中广泛传播现代法治理念,引导农民树立健康的法治观念,形成符合法治发展要求的村规民约。三是结合检察业务和农村工作特点,组建“法律宣讲团”开展送法下乡服务。
“两针对”。针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以及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深入农村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农村干部、群众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农村民主管理的能力;针对农村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情暖农家”活动、村委会换届选举等工作,把服务新农村作为强化检察干警党性锻炼的平台。组织检察干警深入乡村、田间地头、社区院落,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影响和谐稳定突出问题,听取群众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建议。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六大战略”办实事,帮助农村谋发展、惠民生、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