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日前,市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印发了《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据了解,根据《预案》,该局专门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中心、大气科、办公室、宣教科、法制科、信息中心、监察支队、监测站、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等相关科室和单位也都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
据悉,根据《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对应的预警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将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将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将及早采取升级措施。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对于预警程序,《预案》也予以明确,当接到环保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省环境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时,应急中心立即拟制启动焦作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文件,并报领导签批。当未接到上级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时,监测站要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意见,立即拟制预警启动建议报告和预警信息,经主管领导审签后送应急中心。之后,应急中心根据审签后的预警启动建议报告,立即拟制预警启动请示报告,并报领导签批。预警启动请示报告和预警信息经批准后,应急中心立即会同宣教科、信息中心和监测站等科室、单位,按程序发布预警信息。另外,《预案》还制定了应急响应机制,分为4级,分别对应重污染天气预警的4个等级。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预案》,应急中心将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上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重点评估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翔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的完备性等。之后,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是否修订预案、实施方案的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