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怎么办理、具体是什么流程,记者昨日就此到市人社部门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六类,认定条件分别是:
“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承包土地被征用人员中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为: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第二步:初审。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对。第三步:复核。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并委托社区派员入户核实。第四步:公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5天。第五步: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一栏予以认定并通知申请人。
本报记者 杜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