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官亲自命题的“婚姻家庭考试卷”,其中涉及离婚夫妻的诸多生活细节和情感态度,采用考试答卷方式处理离婚案件,再根据回答的内容来参考评判是否准予离婚。从今年2月份开始,一份命题人是主审法官,根据答卷内容来参考评判是否准予离婚的“考卷”,在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张家堡法庭出现。 (据《三秦都市报》)
法官让打离婚官司的夫妻做题考试,这样的做法并非西安这一法院的首创,去年宜宾县人民法院就有过类似做法,只不过此次张家堡法庭并不像宜宾县法院一样,对双方的试卷进行评分,如果双方考得高分就不准离婚。张家堡法庭并不对试卷进行评分,只是通过“婚姻家庭考试卷”对双方的真实婚姻状况进行了解,对婚姻关系并不是不可挽回的当事双方进行劝止。
《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不管是结婚、离婚,外人都无权干涉双方的婚姻自由权利。夫妻双方的婚姻自由不容干涉,但法官让双方做的“离婚考卷”很有针对性,是对双方感情的一次考察,能了解到双方感情的真实状况,让双方在做试卷的过程中,反思自身的问题,回忆夫妻之间的点滴,唤醒自身的责任心。
这并没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而是对离婚纠纷当事双方的必要“挽回”。类似做法也有一些,比如在2012年时,浙江省慈溪市民政局推出“预约离婚”做法,夫妻要离婚,需度过一周的冷静思考时间;也有地方民政局为申请离婚的夫妻设立婚姻家庭咨询师,对这些夫妻进行劝和。这些做法都值得肯定。
“婚姻家庭考试卷”很有人情味,如同是促成离婚者“破镜重圆”的黏合剂,再给夫妻双方一次机会,而不是用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去对离婚的夫妻进行简单粗暴的“切割”。法律不外乎人情,司法部门不应该是“不懂爱的法海”,在处理类似离婚诉讼时,应该成“懂爱”的月老。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司法部门面对此类离婚诉讼,要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能冷冰冰地照搬法条对案件进行离婚判决,如果能够挽救濒临破裂的婚姻,将是莫大功德,这也才能体现出司法的温度。
“离婚考卷”值得推广。同时,“离婚考卷”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最好能找专家设置题目,让试题变得更科学有效,从而才能够挽回更多婚姻出现危机的夫妻感情,让司法力量带给社会更多的温暖、帮助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