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2月27日电(记者李亚楠)为鼓励民办教育发展,河南省将从政府补贴、税费减免、土地供应等方面对民办教育进行支持,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以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
河南省近日正式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拿出多项措施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在公共财政扶持方面,河南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教育。对民间资金捐资助学或办学的,可按捐赠额的一定比例拨付配套资金;对民间资金一次性投资规模较大的,可给予所办学校一定的资金奖励和人才支持。
同时,民办学校还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
意见还要求,政府要把民办学校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并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民办学校用地。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以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