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张先生
问题描述:我失业后,根据规定可以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了两个月后,我实现了重新就业,剩下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怎么办?
行动记者:李瑞雪
行动结果:针对张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近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张先生如果之后再次失业,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