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李先生
问题描述:我家住焦作市温县温泉街道,现在广东省珠海市一家电子企业打工,公司已经为我缴纳了2018年的医疗保险费。我想知道,已在公司缴纳医保费,在户籍地是否还需缴费参保?
行动记者:李瑞雪
行动结果:针对李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近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公司已为李先生缴纳医保费,其不用在户籍地再次缴费参保,再缴费参保也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