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三、严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提前有序入座,不准迟到早退,不准随意离开会场,不准擅自移动桌签乱坐,不准将通信设备设置在响铃状态,不准场外闲谈聊天;严禁旷会缺席,严禁溜会串岗,严禁隐匿桌签脱会,严禁喧哗吵闹,严禁随意丢弃会议文件或其他资料。迟到、早退、离开会场、未按指定位置就座的,按缺席会议处理。参会人员遇紧急情况需中途退会的,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有着装要求的,应按要求着装,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会议。
四、严肃督查问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会风会纪进行专项督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会、替会及不遵守会风会纪要求、影响会场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直至纪律处分。对因违反会风会纪而贻误工作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