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切实掌握《条例》精髓,领会《条例》要义,全面提升北部山区依法保护、规划和建设水平。
为更好贯彻落实《条例》内容,推进《条例》顺利实施,该局立即启动《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强化了生态修复,着力构筑区域生态网络,加强对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优化生态功能格局,促进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从海拔高度、自然保护、水源保护等角度,将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划分为一类保护区、二类保护区和三类保护区。规划强调,要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安全;对北部山区的水环境、矿山环境等进行综合治理和修复;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区域水污染分区控制战略。
今年,该局将修改完善规划,按程序组织技术评审和规划报批,尽快让规划付诸实施;安排固定人员及时与有关县(市)区进行对接,做好北山规划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为北山相关下位规划作好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