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年级和低年级放学时间不一样,有些学生走得晚,我不放心还总要去学校周边再转上一圈,确保孩子们都安全回家了我才会下班。”说这番话的是李学岭,最近15年,他每天在固定的时间,都会准时站到我市和平街与焦东路交叉口,迎接上学、放学的焦东路小学的学生。在这里,称呼从警察叔叔、警察爸爸到警察爷爷,李学岭用默默的奉献成为孩子们心中的“安全守护神”。李学岭笑着跟记者说:“咱也干不了惊天动地的大事,每天到点站岗,守护好路口的平安,保护好孩子们的安全,是我的职责。”
1981年,年仅18岁的李学岭穿上漂亮的警服,戴上雪白的手套,威风凛凛地站在马路上,开始了他的交警生涯,并与天真可爱的孩子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为保障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我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各交通主干道的学校门前都设立了“爱心岗”,工作之初,李学岭在解放路与青年路一带执勤。这是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圈,也是全市学校最为集中的地方,为了保障学校这条安全通道,李学岭每天坚持提前半小时上班,赶在学生上学前站在岗位上;推迟半小时下班,等学生走完后才离开岗位。冬天的早上,天还很黑,上学的学生总能看到一位身穿反光背心的民警站在马路上,为他们指挥车辆,有了这分呵护,学生们感到十分温暖和安全。
李学岭心里想的是学生,肩上则是沉甸甸的责任。冬天,冰天雪地,他的手脚冻伤了;夏天,骄阳似火,他的脸被晒得火辣辣的,脖子上出的痱子被汗水一渍,疼痛难忍。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李学岭尽心守候着过往的广大学生,默默地实现着人生的价值。在他的努力下,有了这分呵护,家长和学生们都倍感温暖和安全,渐渐便依赖上有李学岭站岗的日子。15年来,市实验中学、市第十一中学、焦东路小学、学生路小学、河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的上万名学生在李学岭值岗的路段经过,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各校领导多次到交警支队和交警大队赠锦旗、送感谢信,称赞李学岭是“学生的保护神”。
李学岭工作到哪里,哪里的校园门外就会最安全。为此,他也成为多所学校争抢的对象。2002年,因工作需要,组织决定将李学岭从市实验中学执勤点调往市第三中学执勤点。市实验中学的校长得到消息后,专程找到交警大队,请求不要让李学岭调岗。可市第三中学的工作人员不愿意了,一时间争得不可开交。听说李学岭要调岗,原来执勤点附近的8所学校也来“争夺”李学岭,大有不争到李学岭誓不罢休之势。最终,交警大队决定让李学岭按年轮值,各校一年,才使“争夺战”熄火。李学岭还被这些学校聘为校外辅导员,一有空就给学生上交通安全课,让学生们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
他的实际行动和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学生和周围的群众。烈日下执勤时,他收到过群众自发送来的鲜花和绿豆汤。严寒天执勤时,学生会送上棉手套、冻疮膏,还有的给他送来了治疗冻疮的民间秘方。雨天时,有接孩子的家长给他撑伞。市公安交警支队还收到过学生联名送来的锦旗,上面有“感谢叔叔护花朵”字样。在很多人眼里,李学岭已经不仅仅是一名警察,他已成为一种安全的象征。
交通警察,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个城市的窗口,民警的形象代表着公安执法的形象,李学岭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推车助残,扶老携幼,服务车主,做群众的贴心人。在日常工作中,李学岭时刻严以律己,当好表率,每天早出晚归,只要一上岗,就像上满了发条的钟摆,不停地疏导、喊话、纠章,寒来暑往,始终如一。李学岭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党员,就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对每一位群众的安全负责。
36年来,李学岭获得了数不清的荣誉,“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劳动模范”“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面对这些荣誉,李学岭说:“荣誉只是一种鞭策、一种动力,我今后在岗位上还要继续努力。”
这就是李学岭,他凭着一名普通民警的坚守与执着,在平凡的岗位上,在为群众服务中,诠释着一名人民警察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忠诚的铿锵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