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为降低北部山区矿石开采对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大气污染的强度,严厉打击北部山区非煤矿山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决定从即日起对北部山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的消息。
北部山区的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是造成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指标PM10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之一,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非煤矿山企业环境管理意识薄弱、环保管理不规范,开采、生产、装卸、运输产生的粉尘污染问题普遍存在,有的企业还存在无证生产、违法生产的严重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依法依规查处解决北山大气污染问题,规范区域内企业的环境管理。在北部山区范围内,严格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非煤矿山粉尘的污染防治要求。
此次检查的区域是《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的北部山区,主要包括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的部分区域。具体范围是:东至我市东部边界,西至西部边界,北至北部边界,南至焦辉路、影视路、焦克路、焦柳铁路以北。现有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除外。检查的对象是:我市北部山区范围内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据市大气攻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主要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环保手续、“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地面硬化及喷淋情况等内容,重点是对开采作业面、破碎设备、地面道路硬化清扫、物料产品传输储存、非道路移动机械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实行属地排查和市级督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做到打击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示范一批,不断提高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北部山区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依规持续健康发展。”市大气攻坚办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