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阳区政府批复同意挂牌出让的第一宗用于城中村拆迁改造建设地块——位于焦东南路以东、新安路南侧的110.6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一家房地产公司,出让金为32678.86万元。
据了解,山阳国土资源分局紧紧围绕该区推动城中村改造的工作思路,主动服务,制定多项措施,积极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土地问题,努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确保全区城中村改造规范有序地进行。
(薛现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