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孔令晨)3月5日,市中级法院邀请著名法学专家杨立新教授专题讲解《民法总则的改革与民事审判适用》。全市两级法院入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等500余人在市中级法院一号审判庭共同聆听了讲座。讲座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主持。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早年他在家乡的中级法院担任法官,就此开启了自己的法律职业生涯。15年的基层工作,为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随后,他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除了积累审判经验外,学术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后来的教学科研奠定了坚实基础。之后,他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7年,担任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1年,正式到中国人民大学任教。
杨立新在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债法、物权法和亲属法领域有深入研究,学术成果丰硕,在法学刊物共发表500多篇民法学术论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九大A类法学期刊以及新华文摘、人大学报和SSCI刊物发表50篇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民法学专著100多部、法学教材40多部。
在该讲座上,杨立新分别从民法总则对民法基本原则与适用规则的改革、民事主体制度改革要点及对审判工作的影响、民法总则对民事权利及权利客体制度的改革、我国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则的演进、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的改革要点、民法总则对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的改革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精彩讲授。杨立新清晰的逻辑框架、深入的知识挖掘以及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始终把民法理论和民事审判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用民法理论指导民事审判实践,旁征博引,娓娓道来,全面解读了民法总则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理论与案例有机结合,法理学说与判例相融合,以学术专家的视角深化了法官对民法总则适用问题的认识与理解。
最后,为了提高我市法院审判及调研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实效性,在征得杨立新的同意后,市中级法院特聘请杨立新为该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以便更好地为我市两级法院的审判实务、理论调研工作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李玉杰向杨立新颁发了特聘证书。